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分配、落实及排课、选课安排
(一)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落实
1.教师自愿申报拟开课程,落实的课程须为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附件1)中的课程。
2.公选课上课时间为周二第四大节和周四第三大节,开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为保证教学效果,公选课限选人数最多为90人。
3.开课单位统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任务书》(附件2),填写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5月9日前将填写好的开课任务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jwcxxglzx@163.com。
4.落实好的课程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开课的,开课单位应于学生选课前(6月1日前)及时将停开或换开其他课程的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停开或换开。
(二)其他课程教学任务的分配、落实
1.各院(系)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确需微调的,须书面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批。因培养方案不完善或错误导致课程漏排、错排的,教务处将进行调查处理。
2.各开课单位按照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模块“报表”导出的“开课任务书”(示例见附件3)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各院(系)专业学期教学安排可查看“教学计划管理”模块“报表”导出的“教学安排表”。就业、创业类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自行落实,如班级有问题,请自行核查专业培养方案(附件8)。
★重大变化:为加强成绩管理,自本次任务落实起,培养方案规定学期需开设的所有教学环节均需落实任务,不安排课堂教学但需学期末录入成绩的需填写负责教师,不安排上课周次、时间、地点!
3.各单位统筹考虑、合理规划好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和教室使用,避免排课结束后频繁更换教师、时间、地点。跨院(系)开课的,学生所在院(系)应与开课院(系)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任务落实中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必须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承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教学任务,并适当向本科专业倾斜。
4.需合班授课时,一般应符合滨院政[2014]1号文(附件4)对合班人数的要求,如确因师资等原因超出合班人数标准的,须写出书面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落实教学任务,并将审批表随开课任务书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5.各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须认真考虑院(系)分布区域及专业特点,科学进行编班(在校班级情况见附件5),并合理分配相关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尽量减少跨教学区授课。
6.开课单位如对教室、上课周次、周课时数等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开课任务书相关栏目内填写清楚。各院(系)在落实课程任务时,应根据课程情况审批多媒体授课要求,对新进教师讲授课程的,前两轮宜采用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授课,如确因课程教学需要使用多媒体的,由院(系)负责审批。
7.开课任务书输出时采用“输出开课任务书到WORD(分班输出计划课程)”,自行添加边框,录入信息时不得改变表格数据结构,不得合并单元格。合班上课、两名任课教师的,将班级信息、任课教师填写在同一单元格内,轮数不需填写,每行表示一个课堂(见附件3填写示例)。纸质稿一式两份,交教务处一份,单位自存一份,要求必须有制表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符合要求的方能进行后续排课工作,电子版发至jwcxxglzx@163.com。
(三)分配、落实教学任务中的新开课、开新课要求
根据《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滨院政[2015]502号)及《新开课、开新课基本规范》(附件6)相关规定,请各院(系)严把新开课和开新课准入关,部署落实好本单位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课、开新课申报、试讲、审定工作,确保课程教学质量。新开课、开新课情况需在附件2《公共选修课开课任务书》和附件3《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的“备注”栏中标明“新开课”或“开新课”字样,并在表下做好数据统计。
《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附件7)及其他相关教学文档由各开课院(系)完备程序并做好存档备查。
(四)排课、选课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课程编排,课表初步定稿:5月15日至31日
严格落实开课单位的排课主体责任,确保课程编排准确、合理、科学,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排无漏班、错班、重班,无冲突(班级、教师、地点、时间),教师授课及班级上课节次分布合理,教室(实验室)资源利用得当。原则上周末时段不排课。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21日,公共课(含公共选修课)排课;
第二阶段:5月22日至31日,各院(系)排课,课表初步定稿。★注意:周二第四大节和周四第三大节为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不编排其它课程(如能明确上课班级所有学生公共选修课学分已全部修够,可排课)。不安排课堂教学但需学期末录入成绩的需填写负责教师,不安排上课周次、时间、地点!
为避免排课结束后频繁更换教师、时间、地点,各单位排课过程中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排课完成后及时进行课表(班级、教师、教室)核查,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课表初步定稿后非因特殊原因不再进行调整,放假在上课周次内直接体现。
2.公共选修课选课:
预选,6月5日至8日;
正选,6月9日至14日;
普通公选课补退选,新学期开学第一周;
尔雅通识课选课,新学期开学第二周。
2017级新生教学任务落实及排课时间待下学期初另行通知。